201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启动实施“写好教育奋进之笔行动”,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各类教育取得显著成就,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征程中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综合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1.88万所,比上年增加5017所,增长0.98%;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76亿人,比上年增加539.40万人,增长2.00%;专任教师16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45.96万人,增长2.83%。
二、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26.67万所,比上年增加1.17万所,增长4.60%。学前教育入园幼儿[2]1863.91万人,比上年减少74.04万人,下降3.82%;在园幼儿[3]4656.42万人,比上年增加56.28万人,增长1.22%。幼儿园教职工453.15万人,比上年增加33.86万人,增长8.08%;专任教师258.14万人,比上年增加14.92万人,增长6.14%。学前教育毛入园率[4]达到81.7%,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图1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和毛入园率
三、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38万所,招生3469.89万人,在校生1.50亿人,专任教师973.09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5]94.2%。
1.小学
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6.18万所,比上年减少0.52万所,下降3.11%。另有小学教学点10.14万个,比上年减少0.16万个。招生1867.3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74万人,增长5.70%;在校生10339.25万人,比上年增加245.56万人,增长2.43%;毕业生1616.49万人,比上年增加50.59万人,增长3.23%。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6]达到99.95%。
图2 小学在校生和净入学率
小学教职工[7]573.25万人,比上年增加8.72万人,增长1.54%;专任教师[8]609.19万人,比上年增加14.70万人,增长2.47%。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7%,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生师比16.97:1。
表1 小学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78619.5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531.07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10]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88.4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4.23%,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3.89%,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3.70%,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3.72%,各项比例比上年均有提高。
2.初中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20万所(含职业初中11所),比上年增加88所,增长0.17%。招生1602.59万人,比上年增加55.37万人,增长3.58%;在校生4652.59万人,比上年增加210.52万人,增长4.74%;毕业生1367.77万人,比上年减少29.70万人,下降2.1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4]100.9%。
图3 初中阶段在校生和毛入学率
初中教职工419.38万人,比上年增加11.57万人,增长2.84%;专任教师[11] 363.90万人,比上年增加9.03万人,增长2.54%。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6%,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生师比12.79:1。
表2 初中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64368.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61.3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2.5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5.91%,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5.4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5.2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5.64%,各项比例较上年均有提高。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2]共1424.04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48.39万人,在初中就读375.65万人。
四、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152所,比上年增加45所,增长2.14%;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5.87万人,比上年增加0.27万人,增长4.78%。
全国共招收各种形式[13]的特殊教育学生12.35万人,比上年增加1.27万人,增长11.43%;在校生66.59万人,比上年增加8.71万人,增长15.05%。其中,附设特教班在校生3316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0.50%;随班就读在校生32.91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49.41%;送教上门[14]在校生11.64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17.48%。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15]共有学校2.43万所,比上年减少298所,下降1.21%;招生1349.76万人,比上年减少32.73万人,下降2.37%;在校学生3934.67万人,比上年减少36.32万人,下降0.9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图4 高中阶段在校生和毛入学率
1.普通高中
全国普通高中1.37万所,比上年增加182所,增长1.34%;招生792.71万人,比上年减少7.35万人,下降0.92%;在校生2375.37万人,比上年增加0.82万人,增长0.03%;毕业生779.24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0.45%。
普通高中教职工274.25万人,比上年增加7.74万人,增长2.91%;专任教师181.26万人,比上年增加3.86万人,增长2.18%。生师比13.10: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41%,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
表3 普通高中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54206.0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694.31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1.7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3.84%,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2.7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2.9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3.70%。
2.成人高中
全国成人高中354所,比上年减少38所;在校生4.03万人,毕业生3.60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2633人,专任教师2129人。
3.中等职业教育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16]共有学校1.02万所,比上年减少442所,下降4.14%。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322所,比上年减少24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097所,比上年减少121所;职业高中3431所,比上年减少186所;技工学校2379所,比上年减少111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57.05万人,比上年减少25.38万人,下降4.36%,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1.27%。其中,普通中专招生241.93万人,比上年减少4.31万人;成人中专招生46.25万人,比上年减少10.63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40.32万人,比上年减少8.08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28.55万人,比上年减少2.36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555.26万人,比上年减少37.23万人,下降2.34%,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9.53%。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699.42万人,比上年减少13.57万人;成人中专在校生113.13万人,比上年减少14.12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401.08万人,比上年减少12.97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41.64万人,比上年增加3.43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487.28万人,比上年减少9.60万人,下降1.93%。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218.59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成人中专毕业生51.10万人,比上年减少9.31万人;职业高中毕业生127.29万人,比上年减少1.70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90.30万人,比上年减少0.18万人。
表4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情况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106.63万人,比上年减少1.34万人,下降1.24%。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39.75万人,比上年增加693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5.19万人,比上年减少7799人;职业高中教职工33.95万人,比上年减少4311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7万人,比上年减少1854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3.35万人,比上年减少5677人,下降0.68%,生师比[17]19.10:1。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0.50万人,比上年增加3382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95万人,比上年减少5263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8.30万人,比上年减少3057人;技工学校专任教师19.81万人,比上年减少740人。
六、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8]达到383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比上年增加32所,增长1.22%。其中,本科院校1245所,比上年增加2所;高职(专科)院校1418所,比上年增加30所。全国共有成人高等学校277所,比上年减少5所;研究生培养机构815个,其中,普通高校580个,科研机构235个。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9]10605人,其中,本科院校14896人,高职(专科)院校6837人。
图5 高等教育在学规模和毛入学率
研究生招生85.80万人,其中,全日制73.93万人。招收博士生9.55万人,招收硕士生76.25万人。在学研究生273.13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38.95万人,在学硕士生234.17万人。毕业研究生60.44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6.07万人,毕业硕士生54.36万人。
普通本专科招生790.99万人,比上年增加29.50万人,增长3.87%;在校生2831.03万人,比上年增加77.45万人,增长2.81%;毕业生753.31万人,比上年增加17.48万人,增长2.38%。
表5 普通本专科学生情况
成人本专科招生273.31万人,比上年增加55.78万人,增长25.64%;在校生590.99万人,比上年增加46.84万人,增长8.61%;毕业生217.74万人,比上年减少29.30万人,下降11.86%。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544.69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48.72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48.75万人,比上年增加4.45万人,增长1.82%;专任教师167.28万人,比上年增加3.95万人,增长2.42%。普通高校生师比[20]为17.56:1,其中,本科院校17.42:1,高职(专科)院校17.89: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3.80万人,比上年减少3381人;专任教师2.19万人,比上年减少2082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21]97713.5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313.2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5533.06亿元,比上年增加537.77亿元。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比上年增加5815所,占全国比重35.36%;招生1779.75万人,比上年增加57.89万人,增长3.36%;各类教育在校生达537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57.74万人,增长5.03%。其中:
图6 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结构
民办幼儿园16.58万所,比上年增加5407所,增长3.37%;入园儿童997.26万人,比上年减少2.06万人,下降0.21%;在园幼儿2639.78万人,比上年增加67.44万人,增长2.62%。
民办普通小学6179所,比上年增加72所,增长1.18%;招生155.31万人,比上年增加17.61万人,增长12.79%;在校生884.57万人,比上年增加70.40万人,增长8.65%。
民办初中5462所,比上年增加185所,增长3.51%;招生230.47万人,比上年增加21.38万人,增长10.22%;在校生636.30万人,比上年增加58.62万人,增长10.15%。
民办普通高中3216所,比上年增加214所,增长7.13%;招生116.95万人,比上年增加5.54万人,增长4.97%;在校生328.27万人,比上年增加22.01万人,增长7.19%。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993所,比上年减少76所,下降3.67%;招生81.23万人,比上年增加2.55万人,增长3.24%;在校生209.70万人,比上年增加12.37万人,增长6.27%。
民办高校750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成人高校1所),比上年增加3所。普通本专科招生183.94万人,比上年增加8.57万人,增长4.89%;在校生649.60万人,比上年增加21.14万人,增长3.36%。硕士研究生招生735人,在学1490人。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3]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4]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7]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8]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专任教师。
[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1]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段专任教师。
[1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3]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14]含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初中送教上门学生。
[15]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6]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7]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不含技工学校数据。
[18]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19]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分校点数据。
[20]普通高校生师比,不含分校点数据,学生总数为折合学生数。
[21][22]包括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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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他数据均来自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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