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规〔2022〕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8日
【编辑: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